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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何欢遇到陈云朗的时候,二十三岁。那时陈云朗

访客1992-07-09 19:20:108885

  何欢遇到陈云朗的时候,二十三岁。那时陈云朗二十六岁。

  他们之一次见面,是在十一长假前单位举办的集体KTV上。

  何欢六月份才从学校毕业,刚蓄起齐肩长发,个子小小,爽朗活泼地霸着立式话筒,无论别人唱什么,都要跟上一句。

  唯独陈云朗接过麦克风的时候,何欢停止了她孩子气的小捣蛋。他唱了一首何欢听不懂的闽南语歌。这个年长她三岁的男孩子,眼睛里有光。

  酒过三巡,陈云朗牵着妻子过来例行公事地介绍。

  “何欢,另一个项目组的同事。这是我妻子,崔婷。”??

  可能是喝了些酒,崔婷的脸微微涨红。

  何欢禁不住细细打量,莫名想要把这大众化的名字和这清秀的眉眼都狠狠记在心里。

  不过,她终究不够聪明,脑容量小,记性差,要记的事儿又多,渐渐就遗忘殆尽了。

  再次遇到,是在几个月以后。单位内部重组,何欢和陈云朗被调到了同一个项目组。

  自我介绍的时候,陈云朗对何欢说:“我们在上次KTV的时候见过面了,你还记得吗?”

  何欢心想:“我记性又不坏,怎么可能不记得呢?”

  项目组重组后的之一次出差,他们坐着动车从福州到厦门。

  那是何欢之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差。大学时,何欢一路背着行李住了许多城市的青旅,出差却是新鲜难得的体验。

  新鲜更在于,旁边的陈云朗一路上开着电脑,那噼里啪啦的键盘声竟让旅途多了些凹凸不平的质感。

  陈云朗偶尔也会和何欢说说话,但也仅限于“要不要喝水”或者“我有饼 *** 吃不吃”。

  二十三岁的何欢还很迷恋饼干、薯片一类的东西,吃法也像个小孩子,恨不得学着广告里一样吃得嘎吱嘎吱响。陈云朗没有笑她,那噼里啪啦的键盘声从没停下,像是根本没注意过她。

  她居然有些后悔,要是大学时谈过一场毕业就分手的恋爱就好了,就算是段失败的初恋经历,此时此刻面对陈云朗,她也不至于显得如此不谙世事。想着想着,倦了也就睡着了。

  睡的时候,她明明记得自己昏昏沉沉地靠在了陈云朗肩上,可醒来的时候却靠在窗沿上。

  与客户谈完事,陈云朗带何欢去吃沙茶面。绕了不太近的一段路,停在一家门面破落的小摊子前。

  “啊,你就请我吃这个啊?”何欢有点失望。

  陈云朗挑了挑她的头发:“你以为什么才是美味?以前我和你嫂子来过这家店,不喜欢沙茶酱的她都觉得好。”?

  那时候何欢的头发已经垂到肩胛以下,带着他手心的温度,在厦门的海风里凌乱着。

  “嫂子?”??

  “上次在KTV里见过的,崔婷。”?

  “我忘了。”何欢噘着嘴,一字一顿地说。

  这是何欢之一次到厦门。她不理智地拖了个 *** 的小行李箱,里面装满了各种文艺风格的衣服。其中有一件仿民国服的短褂,袖口宽大,隐约露出半截背心式的胸衣。

  何欢偏要选海风微凉的一日穿那件短褂。她借来了宾馆的熨斗,连着蕾丝胸衣一起熨平。心里有些期待陈云朗看到,却又有些难为情。

  出门的时候,陈云朗瞥了一眼何欢说:“小个子穿这个不大好看。你又不像崔婷,她长得高,脸也小。”

  何欢不是个小气的姑娘,在朋友里也算开得起玩笑,这会儿心里却暗暗不快活。

  出了客户公司,正对着就是珍珠湾。何欢要陈云朗帮着拍照,不知拍到第几张的时候,她下意识地伸了手臂。那时候陈云朗正把镜头对向她,瞄了一眼,放下手里的相机,对何欢做了个换姿势的手势。

  何欢回到宾馆满心欢喜地翻照片时,却没有找到那一张。

  离开厦门那天,陈云朗提前敲开了何欢的门,把她的小行李箱和大包小包全都拎上。何欢两手空空地走在后面,乐得轻松。

  她一边小步跳着,一边欢欣雀跃地问他:“云朗,你平时也这样帮崔婷提包吗?”

  那时陈云朗正把行李箱拎上台阶,他用力一提,因为不太重,手上的青筋一现即逝,像是没听见何欢的话。

  何欢又重复了一遍。

  “我才不会让崔婷来做这么辛苦的事。”陈云朗笑笑,见何欢有些沮丧,便拍拍她的肩膀,“小个子,等你以后有了男朋友,他也一样。”?

  那天晚上,何欢在日记里写下:“我不爱他了。”

  “爱”字用红笔划掉又写上,最后标上了重点号。

  很多年后的KTV里,她才知道那首歌叫什么名字。

  她一直刻意地去忘记,陈云朗那天唱的是一首五月天的歌,歌词是“我真正真正想要对你说,心中无别人”。

  虽然是闽南歌,但KTV里有显示歌词。

  喜欢陈云朗,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,忽略他的眼神,连同这对爱人说的言语,都看成是对自己。

  这是她迄今为止经历的最长时间的失忆。

  现在的何欢,经过几番换组,和陈云朗的交情早已停留在社交网站的浅尝辄止。

  某天集团开会时遇到,陈云朗说:“小个子,你什么时候长这么大了?”

  何欢知道陈云朗在说什么,也只有她知道他在说什么。

  年轻的喜欢,除了驽钝未开的莽撞,就是自以为是的英勇。

  那年二十三岁的何欢泪眼婆娑地在日记本里写下“我不爱他”,才是成长的开始。

  我认识何欢那年,她二十七岁,已经长发及腰,也遇到了为她绾青丝的另一半。回忆起这一段,她感慨良多。

  “傻白甜”和“绿茶婊”之间,可能只差一个懂事的男人。她何其有幸,遇见的是陈云朗。可能再换一个人,就会纵容她不厌其烦穿着短褂左右穿行在他眼前。毕竟,那年的她还那么美好,给予他人那么多无法自控的遐想。

  真正懂得爱的男人,是不会纵容任何错爱的开始,坐看一切变得难以收拾,再在结局金蝉脱壳,做个一脸无辜的局外人。

  他该明白,应允或是静默,都会使她成为罪人。

  她不知分寸地越界,笃定且莽撞。而他把着规尺,成为她情感世界里的之一个老师。

  哪有什么“恨不逢君未娶时”,不过是少女的失智青春遇上了一个不懂事的男人。

  一个懂事的男人应该告诉你的是:你值得更好的人爱,他也要去爱认定的人。

  过了这么多年,何欢早已原谅了自己当时的天真。但谈起陈云朗,她依旧带着一脸毫无亵渎的深情向往。

  她感慨着,他真是一个值得爱的人啊。

  我突然觉得,这是对一个男人更大的褒奖。

  那时候他一定知道这个傻姑娘来势汹汹的爱情。她也谢谢他,没有戳穿她的小把戏,才有了未来更好的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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